发布时间:2019-07-30 14:58:47
东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
招标文件
招标编号:dyrszb- 2019
项目名称:包装(纸箱类)
招标单位:东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
地 址: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经济开发区泰和路东
邮政编码:277200
电 话:0316 2882600 转2066/2158
第一章 招标邀请
招 标 邀 请 函
致:
1、 东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诚邀贵公司就我公司 包装(纸箱类) 招标进行投标。
2、招标名称:包装(纸箱类)
3、招标编号:
4、招标内容:
(1)供应商携带招标书现场竞标。
(2)供应商报价。
(3)招标小组成员依据供应商产品质量、加工工艺、价格、运输及售后进行评标。
(4)定标。
5、投标须知:
(1)投标单位必须是多年从事本行业的专业公司,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
人参加招标。投标单位不得是代理商、经销商或个人。
(2)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件:营业执照副本、开户许可证,一般纳税人证明这四项复印件、产品质量检验证书、产品授权书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、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,同时应在上述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,以及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(法人签字盖章)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3)请将上述资质证件电子版于 年 月 日前发至:[email protected]我公司会对贵公司资质进行初步预审,审核通过后发放标书。
6、凡对本投标提出询问,请以电话、传真形式与符辉/孙志国联系。
7、投标截止日: 2019 年 月 日 17:00 时
8、开标时间: 2019 年 月 日 10:00 时
9、开标地点(投标地点):东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(廊坊工厂)
10、联系地址:
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开发区富康道145号东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符经理 17731638352 孙经理:18511048612 杨经理:18931681451
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
一、投标截止日期:2019 年 月 日 17:00 时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必须有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(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原件),且参加人须出具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(如身份证等),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、一般纳税人证明、开户许可证、产品质量检验等经年检有效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,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,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受理。
三、投标的有效条件:
1、资格审查合格。
2、完全接受(同意)招标书的全部内容。
3、密封投标。
4、附带电子版标书
四、投标书应按要求填写,投标报价必须按本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单的要求进行填写,不应有涂改与字迹不清之处,如必须修改时应加盖企业公章。
五、应把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,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(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签)。正本一份,副本四份
六、装投标文件的信袋上应标有:
1、xxxxx公司
2、投标项目名称
3、投标书编号
4、投标单位名称
5、注明“投标”字样
七、投标文件
1、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,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资料,详细
编制投标文件,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,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。
2、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将可能导致被拒绝。
八、评标
1、评标组织
由公司财务部、集团内控、质控部、工艺技术部、采购执行部、产品支持部、计划与仓储部等组成评标小组。(5人或者5人以上)
2、评标原则
(1)、竞争选优;
(2)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;
(3)、质量好,服务好,信誉高,价格合理,工期按时;
(4) 、反不正当竞争。
3、定标方式
(1)、评标小组按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,。当得分出现并列时,以报价下浮率绝对值大者为排序依据。
(2)、根据我司最终需求的供应商数量,按得分排名确定中标单位。
(3)、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结果。
(4)、若招标人证实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,仍作废标,另行考虑其他中标人。
①.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;
②.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的;
③.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;
④.在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。
九、投标方应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基础上,按招标方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,并在招标方特别要求的或关键的文件上加盖公章。投标文件正本一份、副本伍份,密封投标。
十、投标方投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必须执行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,投标方可以提出更加优惠的付款方式。
十一、在投标、评标期间,投标方不得询问评标情况,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。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,在评标过程中,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。招标结束后,对未中标单位未中标原因招标人不予解释。
十二、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真实、详尽,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专人按规定时间和地址密封送交我公司,过时未送交材料的单位视为弃权。“投标文件”需由专人送交。电报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。
十三、本次招标投标商要求五家以上(包括五家),如投标商少于五家,本次招标流标。
十四、确定中标单位后,如因某种原因不能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,由评分排名在后的依次递补签订合同。
十五、定标通知:评标结束后,招标小组将决定中标单位,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与未中标单位。
十六、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、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。不管投标结果如何,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。
十七、本招标书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30天之内有效。如中标,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。